关于对维科手艺股份无限公司、何承命、杨东文

发布时间:2025-03-09 16:56

  若是对本监视办理办法不服的,能够正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视办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,也能够正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提告状讼。复议取诉讼期间,上述监视办理办法不遏制施行。

  维科手艺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上市公司消息披露办理法子》第第一款、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(一)项、何承命做为公司时任董事长、杨东文做为公司时任总司理、未按照《上市公司消息披露办理法子》第四条、第三十一条、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履行勤奋权利。